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 3月8日在广州市番禺区主持开展了番禺区光明大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代建单位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开云kaiyun(中国)官方网站,专家代表覃辉煌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共8人,会上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监理、施工单位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番禺区光明大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番禺区光明大桥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南街,起点位于市桥街群园南侧长堤西路,向南跨市桥河水道,终点接桥南街南堤路,长约0.37公里。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光明大桥,并改造两端的平交路口。路基改造段:长堤西路改造长0.13公里,南堤路改造长0.14公里;桥梁工程:北起长堤西路,跨市桥水道,南止于南堤路,长0.1公里,采用直升开启桥方案,桥宽24米,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km/h,沥青砼路面。工程总投资10439.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851万元。项目于2017年3月19日,2019年12月24日完工,总工期3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6年10月24日,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以“番水函〔2016〕1297号”文批复了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本项目水保方案批复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1.37hm2;确定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5.29万元。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情况
2010年12月,本项目取得广州市规划局《关于提供光明路及光明大桥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穗规函[2010]9332号)2017年3月,本项目取得广州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光明大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番发改函[2017]254号);2018年1月,本项目取得广州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光明大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番发改函[2018]40号)。
(四)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于2016年9月编制完成了《番禺区光明大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主要结论: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总体合理,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实现了保护工程安全,控制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扰动土地整治率9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2%,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2%,林草覆盖率17%。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防治,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防治任务,达到验收条件。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管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建议
建设单位及运营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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