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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来源: 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07      阅读()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7年度阳江市阳春市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第二批)EPC总承包已由阳春市国土资源局、阳春市农业局、阳春市财政局春国土资复[2017] 1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区建设规模为1966.76亩,其中:双滘镇767.47亩,陂面镇398.72亩,潭水镇278.29亩,春湾镇522.27亩,工程位于阳春市。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防渗及其他等工程。总投资约7366万元。

2.2招标内容及监理范围:本项目勘察(勘测)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环保、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监理;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参与设计阶段的工作、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监理合同所述内容为准。监理服务费约110万元。

监理范围: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施工准备阶段:按委托人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准备筹划工作,包括相关报批、图纸审核、节省投资措施建议等。

2)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完成之日为止。

3)竣工结算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到有关部门正式下达结算审核批复。

4)工程保修阶段: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农林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②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农林工程或水工建筑;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的在册人员。

3.6、投标人为广东省外企业的,在资格审查前必须办理相应备案手续: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投标人为水利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在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www.gdwater.gov.cn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派人于2017年 12  15 日至  12   21  (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持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2000元/份,售后不退):(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5)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4.2投标人报名前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春市土地整理中心                        

 址:广东省阳春市春城镇东湖西路

联系人:   程先生      

 话:0662-7731088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37号301室

联系人:   张工   

话:020-82280599

 

2017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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